云南血型检验亲子鉴定的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17 文章来源:安康生物

    科学技术的安康在影响人们生活和思维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诉讼制度的变革,事实上,以证据平等原则为基础的自由心证制度即是以物证技术的安康为其前提的,换句话说,没有安康科学技术的安康,即不会有自由心证制度的产生。


    具体到亲子关系诉讼中来,如果说1900年代的血型检验(blood-groupingtest)还只能从假定的生父中排除70%的人员,无法实现生父身份确定的话,则1980年代发现的**生父检验已经为亲子关系的确认提供了新的、更有说服力的手段。**检测可完全解决证明困境,其检验结果是生物学父亲身份存在与否的有显着说服力的证据,结果就是**检测轻易地战胜了证人证词。

云南血型检验亲子鉴定的政策

    为此,以**检测为代表的科学证据逐渐为诉讼当事人、法院所重视和依赖,尽管各个DNA辖区基于不同的政策,在认可**检测之证据能力方面存在-定的差异,但科学证据的使用已经是亲子关系诉讼制度及其运行无法回避的问题了。


    因应**检测在亲子关系确认诉讼中广泛适用的趋势,更高安康法院2011年8月13日颁发的《关于适用中华安康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专门规定了亲子关系诉讼中的亲子鉴定问题,并在我国确立了一种新的推定类型一亲子鉴定推定。


    为进-步促进其科学化,在肯定亲子鉴定推定对科技安康积极呼应的同时,还必须追问以下问题:亲子关系鉴定推定追求的DNA目标或者其政策依据是什么?亲子鉴定推定是否顺畅地予以运行?域外又是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或者方法实现亲子关系的更终确定?域外的制度或者做法对我国亲子鉴定推定的改革有无启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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